保定:到2020年建设充电桩1.45万个
11月16日从市发改委获悉,《保定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5年)》日前发布,到2020年我市确需建设充电桩1.45万个,满足2万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此项规划,将充电基础设施分为公共充电桩(主要供私人乘用车、出租车、租赁车等电动汽车充电使用)、专用充电桩(主要供电动公交车、出租车、租赁车及环卫、物流、邮政等专用车充电使用)、自用充电桩(主要供私人乘用车和公务车充电使用)三类。到2020年我市建设的这些充电桩,包括公共充电桩6200个,专用充电桩2100个,自用充电桩6200个,公交车专用充电站40座,出租车专用充电站20座,城市、高速服务区、国省道公共快充电站70座。到2025年,全市建设充电桩33000个,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我市自(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优先结合居民小区或单位内部停车场、固定停车位建设,示范先行、先易后难、桩随车走。结合现有公交场站建设公交车专用充电站;结合车辆的工作及停放区建设环卫、物流等车辆专用充电站;在出租车集中停放区规划建设出租车充电站。
规划确定,我市公共充电桩与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7;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一个公交车充电站至少20个桩,一个出租车充电站至少20个桩。
该项规划将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划分为主城区,清苑、满城、徐水区划分为新兴城区,环雄安新区的涿州、高碑店、定兴、高阳四县(市)及白沟新城划分为环新区前沿区,位于京西百渡休闲度假区的涞源、涞水、易县划分为生态文化旅游区,其他县(市)划分为特色产业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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