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将实施新价格制度,推行“多用热、多付费”
北方地区供暖收费制度改革要加速了。
根据国家发改委近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一步将推进北方地区清洁供暖,落实煤热、气热价格联动机制,开展供热成本监审,按照“多用热、多付费”原则,逐步推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价格制度。
《意见》公布意味着供暖价格制度将出现重大变化。原因是,目前北方普遍采用的是按面积交供暖费的制度。因为很多房子公摊面积占一定比例,实际供热面积少,这导致按面积缴纳的供暖费较高。
而在已实施新制度的一些地区,居民只需要在缴纳一个基本热价(往往是现行热价的1/3),然后按多用多交钱原则,即根据热使用量收费。
“这是供暖行业市场化走出的重要一步。”9月6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东北财大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主任于左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
按照《意见》的部署,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和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行业定价办法、成本监审办法全覆盖,基本建立起科学、规范、透明的垄断行业政府定价制度。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目前山东、天津等地已在探索新的收费制度。比如天津发改委在2014年12月发布的采暖期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基本热价为面积热价的30%。现行居民热价是每平方米25元,则基本热价是每平方米7.5元。计量热价再根据用热量来收。
供暖将实施新价格制度
供暖收费制度改革由来已久。
早在2003年,当时的建设部等发布的《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就要求,改革现行热费计算方式,逐步取消按面积计收热费,积极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办法。
但改革并没有大面积推开。2010年3月住建部等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从2010年开始,北方采暖地区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
上述2010年《意见》指出,改革后将实行两部制热价(基本费加用热费)。基本费按面积收取,以支付供热设施建设成本。2010年《意见》指出为调动用户行为节能的积极性,可将两部制热价中按面积收取的基本热价比例暂按30%执行。
此次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意见》则强调,逐步推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价格制度。同时也提出制定完善居民供水供气供热成本监审办法、定价办法,力争2020年前实现全覆盖。
本次改革具有重要的突破意义。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专家唐要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实施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意味着“基本热价”主要是保证供暖企业保本微利。“这方面供热的成本核算比较重要。”他说。
有专家表示,过去成本核算比较粗糙,供暖企业往往将各类支出都摊到供暖成本上,年年做成亏损,但实际并不一定是这样。前几年,煤炭价格大降,但是供暖价格基本没有什么变化。
这项政策能否大力推进,另外一个关键在于配套制度,比如过去计热器及安装费用企业和居民均不愿意出,导致改革推进较慢。
供暖费用有望下降?
供暖缴费制度实施两部制后,在一些已试点地区,供暖费用下降。
一名天津居民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去年他按照每平方米25元预缴费,总额是2616.75元。采暖季结束后,节余了913.92元。今年供暖季马上来了,也是继续按每平方米25元的标准预缴,但是由于去年有节余,所以今年再交1702.83元就行了。
据了解,该居民使用了计热器,去年实际缴纳费用比原先的每平方米25元降低了约35%。
部分试点地区使用计热器后,供暖费用的确明显降低。比如2010年甘肃榆中县举行的第20个“全国节能宣传周”上,作为全国供暖分户计量试点的榆中县宣布,该县供暖分户计量用户2009年的热费支出每平方米降低了20%。
但在一些地方,安装计热器出现了瓶颈,居民和供暖企业都不愿意为此掏钱。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建议,这方面政府需要有所为,可以通过一定的补贴来推进。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对于很多白天外出上班的居民而言,白天关闭或者调低供暖阀门,到晚上后再开大,显然对于节约能源有利,这些居民实施供暖的两部制交费(基本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可以节省供暖费。这也可以避免热量的浪费,进而减缓冬季供暖带来的雾霾问题。
东北财大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主任于左认为,未来供暖可以实现智能电表缴费的方式,用多少交多少。“对传统供暖方式有更多的替代方法,那么供暖的市场化改革就越快。”他说。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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